文武教师招聘网
首页 浙江教师 福建教师 江苏教师 广东教师 江西教师 安徽教师 北京教师 上海教师 天津教师 湖南教师 湖北教师 河南教师
河北教师 海南教师 重庆教师 贵州教师 辽宁教师 吉林教师 山西教师 广西教师 云南教师 陕西教师 甘肃教师 青海教师 四川教师
山东教师 内蒙古教师 黑龙江教师 宁夏教师 新疆教师 西藏教师 教师面试 说课稿 教案 事业单位招聘 公务员考试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考试
长沙教师  南京教师  教师考试大纲  最新公务员考试 最新教师招聘信息  最新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浙江教师招聘网 >> 嘉兴教师招聘网 >> 内容

2014年浙江省嘉兴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时间:2014-10-31 09:12:49 点击:

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简章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4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

(二)地点:武汉科技会展中心(武汉市武昌洪山区珞喻路556号)。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计划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3.年龄为18-30周岁(1983年11月8日-1996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

 

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人数

条件和要求

光电专业教师

1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电气专业教师

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机械专业教师

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证书

★声乐教师

1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艺术特长展示

★舞蹈教师

1

舞蹈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艺术特长展示

合计

5

 

本次招聘计划所列岗位标注“★”为紧缺岗位,不受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1∶3比例的限制。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凭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定。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提问,面试内容为技工教育教学公共知识。有“艺术特长展示”要求的岗位(声乐教师、舞蹈教师),面试形式为“提问+艺术特长展示”,提问60分,艺术特长展示40分,满分100分。应聘者请自备伴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紧缺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3.体检、考察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后,由海宁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和海宁市教育网( www.zjhnedu.com )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市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在明确聘用对象之日起15天内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在海宁市教育网(www.zjhnedu.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087177

    监督电话:0573-87225178

 

海 宁 市 教育局

2014年10月30日

 来源:网络

谨防受骗提示: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或汇款等情况,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本站教师招聘信息来自各地人社局、政府网、人事考试网、教育局、高校、中小学等官方信息,快速及时、权威可靠。如果有侵犯版权请qq:799752985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相关文章
  • 文武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 © 201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Powered by 文武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