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职专)、中心小学、区直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4〕179号文)精神,现就我区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户籍关系在本区或在本区民办学校(人事关系在本区人事代理机构)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2014年秋季只受理师范类。
由于秋季不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的文件精神,凡属通过自学考试、函授等非全日制专业取得的学历、连续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都不属于本次受理范围。
二、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
2014年10月20-21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0月21-22日
(三)体检时间
2014年10月23-24日
(四)领取证书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申报学科不许选择所学专业大类,必须具体到本专业或相近学科);
2.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意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选择泉州市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请选择泉港区教育局);
3.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办理;
5.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我区现场确认地点: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咨询电话:0595-27726056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报时从网上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国民教育系列,第二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认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语文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鉴定,民办学校教师其中无犯罪记录一栏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盖章);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应提交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体检表1份(到现场确认点领取,确认点在现场确认后统一组织到符合认证要求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入档);
(8)人事关系在本区人事代理机构的证明、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本区民办学校任教的人员提供);
(9)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到本人档案中复印,复印件上加盖本人档案管理机关的公章)
(10)提交照片。1、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2、现场确认时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2张、二寸2张。
五、整理要求
1.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复印。
2.申请材料请按档案袋封面所列顺序整理入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和工作单位。原件现场确认机构验证后即退回。
附件1:档案袋封面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