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2014年秋季我市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依然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
(二)认定对象
1.截至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人员。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等)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人员。
4.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上述认定对象中,前三类为非国考人员,第四类为国考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亳州市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网报时间:
2014年9月17日—30日(逾期教师资格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二)网报流程:
1.“非国考人员”申请人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栏目下绿色方块——“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栏目下红色方块——“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3.仔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务必正确填写电子邮箱,以备网报密码丢失从邮箱中找回),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规格为114×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5.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四、网报资质审查确认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材料审查现场确认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10月8日—11日。
2.材料审查现场确认地点
(1)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地址:亳州市政府南200米;联系电话:5121531。
(2)蒙城县教育局。地址:蒙城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7638495。
(3)涡阳县教育局。地址:涡阳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7223817。
(4)利辛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利辛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8800222、8800043。
(5)谯城区教育局。地址:谯城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5523134。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其中第8项“有无犯罪记录”申请人务必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也可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加盖派出所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时间:9月28日至30日早晨7点半,体检地点:亳州市人民医院南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医院提供教师资格体检表,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空腹在体检大厅集合,并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填好姓名)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须提交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小二寸三张。
(10)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时,请依序装订成册。
(11)申请人要根据户籍或单位所在地正确选择确认点,提交材料务必备齐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五、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
非国考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国考人员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时,无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能力测试时间全市统一定于10月25日—26日,测试地点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自行安排: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能力测试时间定于11月8日,测试地点:亳州电大。撰写教学设计和上课场地实行封闭管理,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