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城区学校教师121名。各招聘单位、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綦江区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国重点大学及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职教中心教师、通用技术除外)全日制毕业生,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本区教育系统的在职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8日至2011年12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下列地点或招聘学校报名。
(1)西南大学(重庆北碚区)招生就业处:12月28日;
(2)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南充市)招生就业处:12月29日;
(3)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大学城)招生就业处:12月30日。
(4)各招聘用人单位(12月28日至12月30日)。
綦江中学:48663764、15823951128,联系人:文校长
綦江实验中学:48663929、15998968721,联系人:郑校长
綦江南州中学:48622858、15826094918,联系人:王校长
綦江古南中学:48662056、13883197258,联系人:杨校长
綦江职教中心:48671365、13896176779,联系人:王校长
万盛田家炳中学:48295501、18996028205 联系人:彭校长
重庆进盛实验中学:64181401、13996274758,联系人:黄校长
万盛职教中心:48264899、13594695572,联系人:尤校长
万盛实验学校:48266818、13996027207,联系人:吴校长
万盛南桐实验学校:15723109824、13996038899,联系人:刘校长
万盛鱼田堡小学:85397018、13372699078,联系人:张校长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学校签章的《綦江区2012年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二)招聘
招聘方式分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两种方式。根据考核招聘的研究生和重庆籍免费师范生人数,确定采取考试招聘的人数。
1、考核招聘。研究生及重庆籍免费师范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进行考核,经招聘工作组审定后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考试招聘。研究生及重庆籍免费师范生以外的其他应聘人员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招聘按照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的程序进行。
⑴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根据专业测试结果,分岗位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人选。特殊紧缺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考。专业测试在报名当天进行。
⑵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1月5日在綦江区南州中学举行,考生请于1月4日下午5:00前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持国家统一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南州中学领取准考证。
笔试科目一科,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于2012年1月6日上午9:00在考试地点公布。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作为拟聘用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
⑶现场签约
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于2012年1月6日上午9:00在南州中学,由用人单位与其现场签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凡在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区教委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仍以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人力社保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服务期,要求在本区教育系统工作5年(免费师范生10年)后方可申请调出区外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綦江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綦江区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