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2014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9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30
2、资格审查地点:新泰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青云路961号)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4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014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以下简称《面试资格审查表》);
2、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段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的毕业生须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下各类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
(1)在职人员: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2)辞职人员:在新泰市以外地区参加工作后又辞职报考的人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2014年8月21日之前。
(3)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须由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留学回国人员: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2014年8月21日之前。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工作流程
1、提交《面试资格审查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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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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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凭签字的《面试资格审查表》到收费处缴费(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将《面试资格审查表》交收费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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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完成。
四、缴费标准
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缴费标准为70元∕人。
五、其他事项
1、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2、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新泰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