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14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及考察公告
根据《2014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合肥市庐江县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规定及考试成绩,现将庐江县2014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共168人),具体体检人员名单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请体检入围人员于8月11日(星期一)上午8:00-11:00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资格复审表)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庐江县人社局事业科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1、体检时间: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
2、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当天实行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禁水;前几天要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少吃或尽量不吃含糖饮食、药品或输含糖药水;
(2)检查当天请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3)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4)体检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并在当日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对于其他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布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申请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缴纳体检费,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同时可开具调档函。
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通报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体检当天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要求
(一)体检合格人选即为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人事)学历档案。档案不在我县人才中心的考生可在体检当天或之前到县人社局事业科开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县人社局事业科地址:县政府综合楼六楼601室)。
个人(人事)学历档案在庐江县教育局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要与庐江县教育局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相关证明材料(即政审材料);
3、户籍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现工作单位、学校按招聘《公告》要求出具的相关表现材料(证明材料内容主要为本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4、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证明(未婚人员也须提供);
5、①学历证书、②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③教师资格证、④报考语文学科和幼儿园的还要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⑤有其它资格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⑥网上打印的资格复审表或本人笔试准考证到庐江县人社局事业科复验。
(二)教师资格申请表须存入个人档案(此材料未放入个人档案的,考察时也可直接将此材料送县人社局审核存档)。
上述考察材料须在8月18日前送交县人社局事业科复审存档。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上述材料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生可在体检前将上述考核材料一并带来审查。
政策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庐江县人社局事业科)
0551-87338900、82563536(县教育局人事科)
档案咨询电话:0551-87336963(县人才中心),0551-82563531(县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监察局)
庐江县人社局
庐江县教育局
2014年8月8日
[附件下载]:庐江县2014年招聘教师体检人选.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