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2日举行,现将我区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试点期间适当放宽到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
(五)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自考毕业生及成人高校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缴费。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考类别及报考科目。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15日
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9月21日。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两个工作日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在线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3。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函[2013]182号文件规定,报考费为70元/人.科。已交报考费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2)领取收费收据。
三、笔试日期和时间安排
(一)笔试日期:2014年11月2日。
(二)考试日程安排:
四、打印准考证
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于2014年10月27日-11月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六、成绩查询
2014年12月1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成绩。
七、注意事项
(一)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不需参加此项考试。
(二)今年下半年笔试报考与上半年有所不同,此次报考取消现场确认。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条件,并应对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全责。如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此次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