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市教委关于直属学校的招聘要求以及浦东新区2012年公办学校教师招录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如下
一、具体招录岗位
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教师 |
中学语文 |
1 |
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
符合浦东新区2012年教师招录办法中规定的招录条件。 |
211工程高校应届生优先
能进行双语教学者优先。 |
中学数学 |
2 |
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 |||
中学英语 |
1 |
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 |||
中学物理 |
1 |
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 |||
中学化学 |
1 |
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 |||
中学政治 |
1 |
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 |||
小学心理学 |
1 |
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 |||
小学数学 |
1 |
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 |||
小学英语 |
2 |
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
二、招聘说明与对象条件
1、招录原则
按需、公开、公平
2、招录范围:全市各中小学教师及本市应届师范毕业生。211工程高校应届生优先,免费师范生优先,能进行双语教学者优先。
三、招录办法:
1、公告
本招聘简章同时在21世纪网,华东师大网,浦东新区教育门户网,浦东新区人保局指定网站,本校网站公告
2、报名
本校接受书面简历代替初步报名(详情见浦东新区教育门户网站,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15日
3、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投档人员进行面试、专业知识测试、试教,确定拟聘人员
4、送审浦东新区教育局
参照浦东新区招录办法中户籍、学历、各类证书等各类基本要求、将拟聘人员的材料送审浦东新区教育局,同时组织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心理测试;
5、考试
参加区招聘考试,
6、公示、送审市教委
对通过区招聘考试且市教委组织的心理测试合格者,由浦东新区统一公示,然后上报市教委人事处待批
四、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300号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人:人事室
学校网址:http://www.ses.pudong-edu.sh.cn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寄上海市实验学校人事室备选,恕不接受电话咨询。
上海市实验学校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