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减天台县2014年补招新教师部分指标的公告
根据《天台县教育局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补招新教师招聘的公告》规定,“录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1.5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指标或不开考。”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录用岗位指标进行核减。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报名人数 |
核减指标 |
核减后指标 |
高中语文 |
3 |
2 |
2 |
1 |
高中地理 |
2 |
0 |
2 |
0 |
天 台 县 教 育 局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