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湛江市麻章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麻章区三个镇中心幼儿园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将于2014年8月21日到岭南师范学院进行现场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镇中心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麻章镇中心幼儿园14名,湖光镇中心幼儿园6名,太平镇中心幼儿园10名。
具体岗位见下表:
招聘单位 |
幼师 |
音乐 |
美术 |
体育 教育 |
英语 教育 |
舞蹈 |
小计 |
麻章镇中心幼儿园 |
9 |
1 |
0 |
1 |
1 |
2 |
14 |
湖光镇中心幼儿园 |
4 |
1 |
1 |
0 |
0 |
0 |
6 |
太平镇中心幼儿园 |
8 |
1 |
0 |
0 |
1 |
0 |
10 |
合计 |
21 |
3 |
1 |
1 |
2 |
2 |
30 |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三年以内(2011年后毕业)的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音乐、美术、体育教育、英语教育、舞蹈专业的2014年师范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三年以内(2011年后毕业)的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原则上要求年龄24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后出生),本科以上毕业的可放宽到26周岁(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年龄时间以周年计算,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第三教学楼一楼111室(多功能室)。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②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还需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每位报名者只可应聘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进行现场面试。参加现场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现场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现场面试包括说课和才艺展示,体育教育、英语教育专业考生不需进行才艺展示。
1、说课。说课内容为现行幼儿园中班相应学科教材,课节自选。考生根据自选教学内容进行说课。
2、才艺展示(体育教育、英语教育专业除外)。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可选一项才艺进行即兴表演。包括音乐(声乐、乐器)、舞蹈、美术、手工等方面的才艺。
面试合格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按1:1的比例进行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区教育局配合进行,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考核由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麻章区政府网及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现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的,予以确定岗位等级,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定的聘用协议视为无效,必要时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到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按规定时间转档案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本公告由湛江市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759-2733985,0759-2733975
湛江市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