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徽州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14年徽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4年度徽州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7名(详见附件1)。
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8月6日在中国徽州网(http://www.huizhouqu.gov.cn/)、徽州区先锋网(http://www.hzqxfw.gov.cn/)、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考务等其它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发布,请考生登陆网站查询、查阅。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回避规定;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至8月2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徽州区岩寺镇文峰路58号,联系电话0559—3583744),逾期不再补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
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黄山市徽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提交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凡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8月25日9:00—11:00到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报其它岗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由徽州区委组织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徽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含2014年1-7月重要时政)、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各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徽州区(详见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于2014年8月28日到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科(徽州区岩寺镇文峰路58号)领取准考证。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先锋网查询笔试成绩。
(3)笔试成绩合成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成绩合成比例: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8月25日,携带相关证明到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5)笔试控制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应聘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及《专业知识》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说课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2)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以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控制分数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等均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查阅。请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80元/人)。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总成绩合成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公布。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2、体检工作由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徽州区监察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黄山市徽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黄山市徽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等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徽州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徽州区委组织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3583744、3581835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9—3583229 徽州区监察局
附件:
1、2014年度徽州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岗位)表.rar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组织部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