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阅卷、成绩排队工作委托有关专门考试机构承担。因以上情况需严格保密,可在组织实施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指定专门人员(仅限1人)负责联系笔试考试机构,签订保密协议,做好试卷交接手续,形成文字材料,考前为高度机密,考后备查。
考试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程序组织考试,对违纪舞弊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县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合理设置考点、考场和考试管理工作,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考点需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幽静、基础设施较好、便于封闭的学校设置笔试考点。考场内要设有电子监控设备和电子屏蔽设备,考点配备金属探测仪等高考专用设备。
4、笔试均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硕士研究生、“985” “211”大学本科一批毕业生、一级以上运动员可直接进入面试阶段,不参加笔试;如参加笔试,则不再直接进入面试(报名时由考生自行确定是否参加笔试)。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直接进入面试人员不在1:2的计划数内),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可以没有普通话证和教师资格证。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考点需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幽静、基础设施较好、便于封闭的学校设置面试考点。面试考场要包括“四室”,即面试室、候考室、备考室、休息室,考场内要设有电子监控设备和电子屏蔽设备,考点配备金属探测仪等高考专用设备。
4、面试内容。面试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报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史学科为枣强县相应学科九年级义务教育教材;
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为枣强县相应学科六年级义务教育教材;报考小学综合学科为枣强县语文、数学六年级义务教育教材;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为幼儿园领域活动课程新编(河北版)。
报考职教中心农学为衡水市职业高中相应学科教材。
报考少年体校为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田径》。
5、面试分数和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生按试讲序号提前30分钟到备课室按指定的课程进行备课。准备好后按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试讲室进行试讲,考生进入试讲室,报告序号开始试讲,不得透露姓名、不介绍个人情况。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张贴。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按面试成绩进行排队,进入招聘数额范围内的,进入体检环节,其余名额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排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面试组织。
面试评委小组由5人组成,均从异地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的人员担任。因以上情况需严格保密,可在组织实施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指定专门人员(仅限1人)负责联系面试考试机构,签订保密协议,制定《面试方案》,考前为高度机密,考后备查。
8、确定拟聘人员。录取工作进行,根据每学科招聘的指标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每学科拟招录的人员。
(六)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及体检的人员并进行公示。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综合考核和体检。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根据报名要求条件进行审核,通过档案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县教体局网站及县人社局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或分配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定级手续,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以辞退;新招聘教师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且在农村学校服务6年以上方可流动,否则予以解聘。聘用前需签订就业协议书,在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动、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否则按就业协议书规定支付违约金。
(八)岗前培训。
拟聘教师岗前培训由枣强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另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班级管理、教材教法、新课程理念、安全预防知识以及枣强县经济、文化、教育等县情,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
六、监督措施
1、招录教师的全过程要确保指标公开、学科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名单张榜公布,监场及评委人员临时选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县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将进行全程监督,对参考人员采取考前逐人及考场内录像,以防替考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是考生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是工作人员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期间由公安或武警担任考点的警卫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 。
4、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枣强县教育体育局网站“教师招聘专栏”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动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枣强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