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名校(园)长、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学科带头人方案
为提升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区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名校(园)长、名技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校(园)长若干名;汽车服务工程、旅游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舞蹈学(中国舞表演与教育)专业教师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名校(园)长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校园管理经验丰富,身心健康。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③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省市教育界有较大影响力的其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④在县级以上的省级规范化学校(园)校(园)级领导岗位任职5年及以上(2008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⑤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名校(园)长、创新校(园)长,齐鲁名校园长之一称号。
(二)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学科带头人
1、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师德高尚,具有较强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②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是专业课教师;③具有所从事专业技师以上专业资格证书;④在所从事的专业教学中辅导学生参加省级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或教师本人在所从事专业参加省级教师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有与从事本专业教学其他教师团结协作共同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能力;⑥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可以放宽。应聘舞蹈学(中国舞表演与教育)专业教师可不具备技师以上专业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名校(园)长、职业教育专业教师招聘工作由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通过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ez.gov.cn)、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ezrsrc.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邮寄报名材料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可通过邮寄报名材料或现场进行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为A4规格。邮寄报名材料同时,须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附件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2、现场报名地点(与邮寄地址一致):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局政工科。
3、电子邮箱地址:tze6681672@163.com
报名材料包括: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师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②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③有本人签名的《2014年台儿庄区名名校(园)长、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④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试。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考察。综合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到原工作单位进行业绩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专业测试、业绩考核与综合考察的情况,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校(园)长、名专业教师(本人愿意)办理人事调动、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受聘待遇
(一)校(园)长
1、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编制调整手续的人员,享受我区在编人员待遇,享有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权利。
2、享有校(园)长岗位应有的权利。
3、招聘的名校(园)长,在第一聘期内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免费使用5年。续聘后,若本人同意,可按本地区成本价优惠(降10%)购置。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10万元。聘用人员除享有正常工资待遇外,视工作实绩,每年享有政府津贴10-15万元。
(二)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学科带头人
1、国家级技能大赛、国家级说课比赛获奖者、山东省职教名师、具有高级技师证的,第一聘期内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免费使用5年,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10万元。除正常工资待遇外,视工作实绩,每年享有政府津贴5-10万元。
2、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具有技师证的,第一聘期内提供不少于100平米住房一套,免费使用5年,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5万元,除正常工资待遇外,视工作实绩,每年享有政府津贴3--5万元。
3、招聘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师纳入区高层次人才库管理,除享受本区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外,并享受其他有关政治经济待遇。提供的住房在第一聘期内免费使用,续聘后,若本人同意,可按本地区成本价优惠(降10%)购置。
4、其他未尽事宜,当面协商。
五、联系方式
电话:6681680 联系人:孙老师
邮寄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文化路139号区教育局政工科
邮编:277400
附件:
1、2014年台儿庄区名校(园)长、职业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二○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