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下(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2月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南山教育系统2011年12月市外定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0年、2011年、2012年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考生最高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但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最高学历为本科、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非师范类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取得《招聘岗位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及职业学校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现场须提交证书原件。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40周岁以下(即1940年12月1日之后出生),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65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1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等应聘材料;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
(1)西南大学: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一楼招聘大厅;
(2)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403;
(3)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大本部北苑餐厅三楼A15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1年12月13日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
(三)初审办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3名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60分,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分。根据评分按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6倍,则评分超过60分的所有报考者都列为进入面试人选。并于2011年12月14日下午2点以后在南山区教育局网站(www.nsjy.com)、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深圳市南山区2011年12月公开招考职员面试通知书》。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
2、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按有关考试规定处理;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和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西南大学考点:2011年12月15日全天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2011年12月15日全天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2011年12月15日上午
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及准考证。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和南山区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面试合格线为60分。各岗位按1:3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入围人选,如面试合格的人数不足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12月16日下午2点以后在南山区教育局网站(www.nsjy.com)、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公布。入围笔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深圳市南山区2011年12月公开招考职员笔试通知书》。
六、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笔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和南山区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的笔试为教育类(分高中(含职高)、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二)笔试时间
(三)笔试地点
见笔试通知书或者在南山区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四)笔试成绩公布及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由于总成绩相同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12月26日下午17:00时在南山教育局网站(www.nsjy.com)公布。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南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南山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报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南山区教育局在南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天。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南山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报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及教师职业道德,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其中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可缩短试用期,但不得少于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属2010年、2011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1年11月30日。
(六)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网站:
2、南山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nsjy.com。
3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八)本公告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和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3.《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2011年12月定点公开招考职员报名表》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