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211工程”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研究生;
(三)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四)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与招聘岗位(见附件一:南通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南通高等师范学校(南通市城山路24号)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我局负责资格复审。
四、考试
1.通过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考试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教育网和南通高等师范学校校园网、如皋高等师范学校校园网、江苏省南通中学校园网网站予以公告,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如出现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依据通人开[2005]47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教育网和南通高等师范学校校园网、如皋高等师范学校校园网、江苏省南通中学校园网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在2012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简章》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局人事处电话:0513-85098822
监督举报电话: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513-85098832
南通市教育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