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隆回县公费定向培养初中起点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140名
为切实加强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县以下农村小学、幼儿园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本科、专科层次小学教师,2014年隆回县公费定向培养初中起点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140名。
招生计划:
2014年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省级项目,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六年制)计划招生40人:其中语文10人,数学9人,英语3人,思想政治4人,音乐7人,美术7人;2014年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省级项目,初中起点专科五年制)招生计划40人,其中小学教师30人,幼儿园教师10人;2014年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市州项目,初中起点专科五年制)招生计划60人。其中小学教师50人(民族乡计划2名,虎形山瑶族乡1名,山界回族乡1名),幼儿园教师10人。
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名对象应为2013年6月30日前已经取得隆回县户籍的201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省级项目专科和市州项目专科的考生,截止2014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17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
2.参加了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报考省级项目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2014年我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中、二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值。报考市州项目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2014年我县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六中、九中、万和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值。
3.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
4.热爱小学或学前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本科、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县以下乡镇农村小学或县以下农村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本科层次的不少于8年、专科层次的不少于5年。
5.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时,使用加分后的中考成绩;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非民族乡计划志愿时,不享受加分政策,只能使用其原始的中考成绩。
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人员。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人员。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录取程序:
1、预录取。市教育局在全面审查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2、审核。省教育厅对市预录取情况及预录学生名单进行全面审核。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录取。培养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公费定向师范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正式招生录取手续。
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助学金补助,在奖学金方面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