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2014年竞聘县直学校教师岗位简章
2013年乐业县新成立了“乐业一中”,需配齐各科目专业教师,同时县直部分学校专任教师紧缺。为解决以上实际问题特制定本简章。
一、竞聘学校及名额
1.乐业一中教师29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5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2名、物理3名、生物1名、体育1名)。
2.乐业二中教师8名(其中:语文1名、英语2名、政治2名、历史1、化学1名、生物1)。
3.乐业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名(其中:专业不限2名、体育1名、音乐1名)。
二、竞聘对象
面向百色市(含各县区)在职在编教师。
三、资格条件
1.于2012年12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百色市(含各县区)在职在编教师;
2.竞聘乐业一中、乐业二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3.竞聘乐业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专业优先聘用。
四、竞聘方式
竞聘主要以文化考试和说课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一)文化考试(赋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考试内容:专业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两科合卷),总赋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赋80分,教育政策法规赋20分。
2.考试范围:专业知识考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材内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考小学教材内容);教育政策法规考《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3.文化考试最后得分=卷面成绩×40%。
4.组织命题:委托有关考试机构命题、制卷、阅卷。
(二)附加分(1至3项不累加,取最高分值项计入总成绩;4至6项不累加,取其中一项的最高分值计入总成绩)。
1.获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的加5分;
2.获自治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的加4分;
3.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的加3分;
以上荣誉以党委、政府表彰为准。
4.其本人参加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5. 其本人参加区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
6. 其本人参加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
7.竞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证书的可另加10分。
(三)说课(赋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 确定进入说课阶段人选的方式:由乐业县教育局按文化考试分数和附加分的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的人选。
2.说课分数加入总成绩。说课最后得分=实际得分×50%。
3.进入说课人员最后总成绩=文化考试最后得分+附加分+说课最后得分。
五、收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至7月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乐业县教育局人事股
3.参加竞聘的外县教师需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本县教育局、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3),同时须提供本人的录用审批表及当地编制办的在职在编证明。
4.有关要求:凡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各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参加竞聘。报名时需带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和加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乐业县竞聘县直学校教师岗位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不再接收与加分有关的材料。
5.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紧缺科目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
(二)组织文化考试:2014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三)组织说课:2014年7月28日
(四)确定人选:2014年8月10日前。
1.由乐业县教育局按进入说课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任人选,成绩并列的,说课分高者优先。
2.公示拟聘任人员名单。
3.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4.所有获聘人员在办理工资转移时均按十二级岗位工资办理,进入新学校后根据新学校现有岗位数,按学校制定的岗位设置竞聘实施方案竞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
乐 业 县 教 育 局
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