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扬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扬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B类岗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扬州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特制定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如下:
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
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岗位,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1、02、03、04、13岗位,江苏省扬州旅游商贸学校01、03岗位及初中学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笔试内容以本学科高中知识为主;初中学校招收在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以本学科初中知识为主;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06、09、10、11、12岗位笔试内容以中等职业教育本专业知识为主。
在本次笔试中,高中、初中、职业学校的具体分类详见《招聘学校名单》(附后)。
专业知识笔试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教材,扬州市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专业水平测试准考证》
领取《专业水平测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于6月19日到报考学校领取。
二、教学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其中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06、09、10、11、12岗位教学能力考核含专业技能应知应会内容。
考核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的要求通过招聘学校通知到考生本人。
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06、09、10、11、12岗位教学能力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其他学校岗位和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其他岗位教学能力考核时间:2013年6月22日
考核地点:见《专业水平测试准考证》
三、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B类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专业水平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的40%与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的60%之和为6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教学能力考核成绩还需为60分及以上。
上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根据《《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四、纪律监督
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361122。
五、其他
扬州市教育局将通过扬州教育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等文件规定执行。
扬州教育网网址:http://jyj.yangzhou.gov.cn/
扬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4—87318699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学校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