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2号)和《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兵教发〔2006〕44号)精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2014年继续实施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团场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兵团“特岗计划”岗位设置及招聘名额在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xbrs.gov.cn/)、兵团教育局政务网(btjyj.xjbt.gov.cn)、兵团教育信息网(http://www.xjbtedu.cn)上发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须与所申报学段一致,学科相近或一致),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小学阶段岗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岁以下在新疆、兵团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和具有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优先录用。
5.报考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团场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和刑事处分。
②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③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6.年龄在30岁以下,申请到兵团集中连片特困团场(第三、十四师)岗位的报名者学历可放宽到往届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科(限师范类)毕业生。
7. 报考双语教学岗位的人员,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须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且须具备用汉语和维(哈)语授课的能力。母语为非汉语的报考人员,须达到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标准:报名小学、初中双语教学岗位分别达到(HSK)5、6级水平,报名小学、初中“汉语”学科岗位分别达到(HSK)6、7级水平。或者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标准:小学和初中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
8.属2014年兵团赴疆内外提前招聘人员(与第三、四、五、九、十、十四师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6月11日18:00(均为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网址:兵团教育信息网(www.xjbtedu.cn)
4.报名要求: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要对在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报名。
五、资格审查
1.时间:2014年6月12日—6月19日(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6月19日13:30结束。)
2.地点:乌鲁木齐市二道湾路一巷100号兵团广播电视大学
3.应聘者应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下载并打印《兵团2014年团场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一式三份;
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一式一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④毕业证(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出具学校证明,证明中必须注明毕业时间、学历是否全日制普通高校或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限师范类),以及所学专业等)及复印件;
⑤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和具有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有从教经历的应聘人员,应出具相关证明;
⑥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或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证书原件(有效期内)及复印件;
⑦一寸免冠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同底版);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2日(星期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乌鲁木齐市二道湾路一巷100号兵团广播电视大学、乌鲁木齐市二道湾路二巷199号兵团三中。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需的教育教学有关知识。
笔试方式:均使用汉文答题。成绩采用150分制,合格分数线90分。
本次招聘考试由兵团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于6月26日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公布。
2.面试
根据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分学段、学科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 2014年6月28日—7月1日13:30结束(按顺序进行面试,轮到某考生进行面试而未到者,视同自行放弃)。
面试地点:乌鲁木齐市二道湾路一巷100号兵团广播电视大学。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采取现场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成绩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7月3日下午,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
3.计分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依据设岗团场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岗位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若岗位出现空缺或体检不合者,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7月4日下午19:00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领取体检表,7月5至7月6日体检。
体检地点: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或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和调剂
1.录取:7月8日,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拟聘考生于7月8日10:30—13:30分到兵团广播电视大学与招聘单位见面,逾期不到者视同自行放弃)。
2.调剂:7月8日,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内和兵团教育信息网发布岗位情况,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
九、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拟聘用人员于7月9日-7月13日在兵团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十、培训和聘用
聘用人员参加由兵团统一组织的特设岗位教师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兵团教育局、人社局签发《特岗教师报到证》,并持该证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和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校园内通知。
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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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