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盲哑学校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昆明市盲哑学校创办于1922年,是云贵高原上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8.5亩,在校学生431人,26个教学班,教职工107人。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集盲聋十二年一贯制教育、职业教育、特教师资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学校以“为残疾学生的生存与发展奠基”为宗旨,开展了推拿按摩、工艺美术、美容美发、缝纫、烹饪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并取得丰硕成果,获得了“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三生教育优秀学校”、“云南省扶残助残先进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等多项称号。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
特殊教育教师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儿童康复专业听力语言康复方向 |
2012-2014年毕 业生 |
有教师资格证和手语资格证。 |
特殊教育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财务管理 |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手语资格证。 | |
合计 |
3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资格审查、联系方式
时间:2014年6月18日—6月2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电话:0871--65165786
联系人: 罗老师 金老师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出具原件及所需复印件):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普通话等级证和教师资格证(依照专业要求),自荐材料等。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的,必须签订诚信协议书,并在办理招聘手续时提供相关材料。若到时未能提供相应材料,将取消应聘资格。已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同意应聘证明。近期半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序号、专业)
(二)报名要求:要求考生本人到场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本人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代为报名,届时须提供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及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昆明市盲哑学校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时间:2014年6月26日—6月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昆明市教育“十二五”规划;《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等规范文件;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
笔试时间: 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说课(提前一天告知说课题目)、答辩、才艺展示。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注意事项
请各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
成绩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统一到昆明市教育分中心登记查分。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65165786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当总分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盲哑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教师岗位特点确定。体检费考生自理。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盲哑学校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盲哑学校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业务指导,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和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同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 0871—6317546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871—63135506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871—63102385
云南省昆明市盲哑学校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