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外国语学校二○一四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外国语学校是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是云南省唯一一所办学规模最大的外国语学校。学校设立初中部、高中部、职业高中(中专)班(专业为泰国语、英语、越南语)、国际部。学校秉承“蓄中华美德, 纳天下斯文”的办学理念,致力于“教有特点,学有特长,校有特色”,提出了“普通中学不普通,合格之中求特色”的办学方向。在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支持下,学校被授予全国外国语特色学校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校、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实验学校、国家教育研究课题实验学校、昆明市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学校、昆明市园林单位、中美驼峰空运纪念学校、中美青年交流项目学校等多项荣誉和称号。
学校是云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员,接待过来自澳大利亚、美国、英国、日本、玻利维亚、泰国、老挝等十多个国家的代表团、友好人士及同行朋友,与英国、美国、泰国等多所学校结为友好学校,并互派师生进行中短期教育文化交流。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外国语学校 |
数学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数学与应用数学及相关专业 |
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
生物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生物学科及相关专业 |
具备教师资格证书;英语国家四级及以上(425分及以上) | |
体育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体育教育健美操专业 |
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本人报名,不接受网络和电话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至6月2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4、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应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半寸免冠照片4张。
5、联系人:刁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329813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本人携带所要求的材料于规定时间及地点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考试时间:2013年6月28日上午9:00至11:30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6月26日至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65786
(3)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单人单坐,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试科目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昆明市教育十二五规划;《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分值占20%;第二阶段为试讲(试讲课题临时抽签决定),分值占80%。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才艺展示、试讲等综合素质。
(3)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昆明市外国语学校(东风东路226号)
联系人:刁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329813
3、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
成绩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考生统一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登记。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65165786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则优先聘用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十二纪工委: 0871-63175461
昆明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 0871-6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871-63135506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871-6516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