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4〕11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4〕116号)和《安顺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要求,为顺利完成我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任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和任务
1、通过实施国家、县“特岗计划”,解决我县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2014年,全县安排“特岗计划”175名(含黄果树风景名胜区15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40名(含黄果树风景名胜区12名);县“特岗计划”35名(含黄果树风景名胜区3名)。
国家“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111个(含黄果树风景名胜区6名),小学岗位29个(含黄果树风景名胜区6名);县“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15个,小学岗位20(含黄果树风景名胜区3名)个。
二、招聘原则
1、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2、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任教,“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任教。
3、“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本县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指标
(一)“特岗计划” 初中教师岗位126名(其中:国家级111名,县级15名),具体学科及定点学校见《镇宁自治县2014年“特岗计划”初中教师招聘学科及定点学校分配表》(附件一)。
(二)“特岗计划”小学教师岗位49名(其中:国家级29名,县级20名),具体学科及定点学校见《镇宁自治县2014年“特岗计划”小学教师招聘学科及定点学校分配表》(附件二)。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对已取得201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自愿到我县报名的,提前招聘为我县国家“特岗计划”教师,并给予优先选择定点学校的权利。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以上(1)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在编教师(含2011、2012、2013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在本县招聘,报名者必须是本县户籍(应往届毕业生入学前必须是本县户籍[不含黄果树风景名胜区],非本县生源的毕业生必须是2013年12月31日前落户本县);若某学科本县户籍生源不足,可从本省户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补录,但不受理直接报名。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县级“特岗计划”小学教师面向全市招聘(考生必须是安顺市户籍)。
五、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4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4年5月7-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安顺市教育局镇宁报名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教师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也可以提供入学前原始户口簿)。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3)已婚人员须提供乡镇计生部门出具并经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章认可的计划生育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我县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4年5月10-12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确定。
体检时间:2014年5月13 -15日。由市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5月2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于5月26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4年6月3-4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所属的市(州)教育局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教师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也可以提供入学前原始户口簿)。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3)已婚人员须提供乡镇计生部门出具并经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章认可的计划生育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经我县资格审查合格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7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考务安排,供考生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市教育局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3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面试于6月27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于6月30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于7月5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录取签约人员名单经省审核后于7月10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8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市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4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于8月30日前持《2014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到定点学校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七、保障政策和资金安排
1、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我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本县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4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将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2、“特岗计划”(含“硕师计划”研究生)的保障政策和资金安排,按照《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113号)要求执行。
八、教师管理
1、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将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将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本年度招聘的特设岗位教师须于2015年2月底前将户口及档案迁到我县。
九、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将按本招聘细则进行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0853-3223428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0853-6226454
十、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851-5282945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53-3355121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室:0853-6228505
附件:
1、《镇宁自治县2014年“特岗计划”初中教师招聘学科及定点学校一览表》
2、《镇宁自治县2014年“特岗计划”小学教师招聘学科及定点学校一览表》
二Ο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