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仓镇中心幼儿园2014学年师资需求状况,报经新仓镇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秀,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
3.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平湖市户籍。
二、招聘人数
幼儿教师2名(其中1名为村级幼儿教师)。
三、编制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外聘用合同工,享受现中心幼儿园在园相应教师同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新仓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有意应聘人员可按照本招聘信息,向新仓镇中心幼儿园咨询、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照一张;
7)目前已经在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证明。
2.考试。
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轮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文化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基本理论等。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超过1:2的,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技能以及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
3.体检、考察。
考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或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等。
4.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依次替补。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考试总分予以加分,加分总计最多不超过3分。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总分加2分);
2.在高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教育教学奖(总分加2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教学特长,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总分加2分)。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11日下午4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新仓镇中心幼儿园园务办公室。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电话:0573—85703547,13819365569(张老师),13705733300(许老师)。
平湖市新仓镇中心幼儿园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