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学校教师笔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14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市属学校高中教师和技术人员公告 》 (2014年第4号)的精神,现将笔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笔试时间:2014年4月23(星期三)上午9:00—10:30,上午8:45开始凭准考证进入试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试场。
2.笔试地点:舟山中学,具体地址为舟山市定海临城定沈路285号。
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在2014年4月21-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凭本人身份证到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舟山市临城定沈路423号)组织人事处3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来领取的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电子报名考生须同时带相关证书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如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4.面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25日。请随时关注舟山教育网信息。
附件:考生须知
舟山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9日
考 生 须 知
一、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小时内,不得退场。
三、除文具外,严禁带任何文字资料进场,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带至考场。如有发现,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四、试卷发放后,应必须首先在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六、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题或交换试卷。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交卷时应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