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成都市新都区行政辖区内的人员(注:“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3.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在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普通学校2014届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5.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户口所在地或固定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4月1日—4月2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成功后,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⑤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学校在职教师由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⑥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办理证书用,请俢剪好);
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毕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专业毕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对应申请级别:A类→高级、B类→初级、C类→小学、D类→幼儿园。
3.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公布在新都教育网(www.xdedu.net)的“教师资格”栏目内〕;
三、户籍不在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四、凡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除了参加面试、试讲外,还须参加本人申请任教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笔试。
五、咨询电话:83976011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