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长寿区教委面向2011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采用考核方式公开招聘教师。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双向选择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各校学科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招聘硕士研究生20名,其中:长寿中学6名、川维中学4名、长寿一中4名、实验中学5名、长寿区教师进修学校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2011年毕业的硕士及其以上研究生;
(六)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或者相近;
(七)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种类;
(八)符合招聘学科所需的下列基本条件
1.计算机:文科一级以上,理科二级以上。
2.英语:学位英语考试合格以上。
3.普通话:中文专业的达二甲以上,其他专业的达二乙以上。
4.三笔字:必须达四级以上或取得合格证书。
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以上过级证书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聘用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教师,按照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长寿区人才交流中心(桃花新城区委党校内)。
咨询电话:重庆市长寿区教委人事科:023-40244495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社保局:023-40661621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
(2)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自荐材料、院校出具的2011年毕业的硕士及其以上研究生证明材料(附件2)。
(3)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报名时,交验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经初审合格者,填写《长寿区人事报名表》(附件3)。同时,发放面试证。
4.面试比例:按照各校拟招聘学科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学科人数至规定比例。本次招聘的剩余名额,纳入下一批次社会公招。
(二)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长寿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
报考长寿区教师进修学校课程教学论学科的采用结构化面试和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报考其他学校的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结束后,由评委提出与讲课内容有关的学科知识问题或其他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答辩。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讲课80分、答辩20分。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和答辩时间共20分钟。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于2011年2月26日上午8:00到长寿中学报到,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各校各学科招聘人数,分别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在各校各学科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报考者中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1年2月27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教委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凡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在2011年8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学科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在长寿政府门户网、长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长寿区教委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花名册》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以考核方式引进研究生,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