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聘学校、学科岗位与计划人数
学科校别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幼教 |
合计 |
城区公办小学 |
19 |
19 |
2 |
2 |
2 |
1 |
45 | |
城区公办幼儿园 |
10 |
10 | ||||||
合计 |
19 |
19 |
2 |
2 |
2 |
1 |
10 |
55 |
二、参聘教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师德规范,品行端正,敬业爱生。
2、近五年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
3、身份证与人事档案中的年龄不一致的,以档案认定的为准。
(二)资格条件
1、参加小学学科岗位竞聘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在本县农村中小学任教满5年(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底,下同)及以上经历(在享受交通补贴的偏远山区的后佳学校、上莲中小学、省璜中小学、塔庄林洞小学、三溪中小学、下祝中小学、桔林中小学、雄江安岭小学、杉村学校的教师任教满3年及以上经历),年龄均要求在47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2、参加幼儿园学科岗位竞聘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在本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5年经历,并有一定的音乐舞蹈技能;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在本县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满3年及以上经历。以上年龄均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4后1月1日后出生)。
三、竞聘组织
由县政府、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人事局有关领导等组成闽清县城区学校招考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竞聘工作。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工作委托参加福建省新教师公开招聘的统一笔试;面试工作委托上级主管部门进行。
1、时间安排:
3月17-23日,竞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4月13日,委托参加福建省新教师公开招聘的统一笔试。
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月-6月,开展面试考核、体检及聘用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在网络报名系统中点击“教师招聘考试”,选择“委托考试模块”报名)和网上缴费办法。参聘各中小学或幼儿园各学科岗位的教师只能填报一个学科岗位,不得兼报。
3、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面试工作
(1)参加笔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拟录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缺额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资格审查
由闽清县监察局和教育局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1、资格审查材料:提供报名表原件(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相片装入自备信封,并在相片背面和信封封面注明姓名、任教学科),毕业证书(第二学历的需再提供网络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各一份、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5月4—5日。
3、资格审查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办公楼二层)。
六、录用办法
1、拟录用人选确定按各学科岗位报考对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根据拟录用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弃权录用的缺额可按同一学科录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拟录用对象以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折算,综合成绩遇到同分情况,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3、拟录用对象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录用。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拟录用人选的名单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在闽清县教育局网上公示。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录用人员弄虚作假或相关证件不符合条件的,经核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七、本公告解释权属闽清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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