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构建公开、公平、有序、择优的选调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调条件
1、县内在编正式教师,教龄满三年(时间计算至2014年8月)。
2、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第必须全部合格以上;
3、义务教育学校参加进城选调各学科教师近三年个人教学业绩考核不能有D,但C不得超过2个(只考核五个学期);
4、师德良好,无违反师德一票否决规定的;
二、选调程序
1、确定选调岗位
在学校编制内,根据城区学校紧缺学科岗位需求,确定选调岗位人数。每个选调岗位按照报名人数2倍的比例进行核定,不足的核减或取消,报名后一星期内公布报名结果。
2、选调方式
教师进城选调采用综合考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附加项三块。
(1)笔试:
教师选调的笔试内容与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同,但只考学科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与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一样。
(2)、面试:
报考教师按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选调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由两个面试区块分数合成:选调学校面试占40%,教育局组织面试占60%。学校面试由岗位选调学校自行组织,面试方式、面试时间由学校自定,但要在 7月15日前 完成;局组织的面试与新教师招聘面试同步进行。面试合成的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选调对象。
(3)、附加项:
A、个人荣誉加分(限加3分):教师个人在近三年( 2011年7月1日 至 2014年6月30日 )取得的各级各类奖励(不含指导学生获奖)及论文和科研成果。
荣誉项目参照《三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性评价评分细则》B13项所列,颁奖单位包括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部门。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必须有cn—号(国内统一刊号)或有lssn—号(国际标准刊号),同时还要有邮发代号。高校学报只要求有cn—号(国内统一刊号)或有lssn—号(国际标准刊号)。不含在增刊、副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等。由本人提供,学校初步核定,交局人事科汇总,最后由县考核组审定。
B、新教师挂职、骨干教师顶岗经历加分(限加2分):教育局安排的在城区公办学校顶岗的农村骨干教师、挂职锻炼新教师,按照其顶岗、挂职经历,顶岗的每学年加0.5分,挂职锻炼的每学年加0.25分。
(4)、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学校面试40%+局组织面试60%)×50%+附加项得分。
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
三、监督机制
1、局监审科将对教师进城选调全程监督。
2、选调中各个块状的分数及最后结果都在三门教育网上公示。
3、参加选调的教师应实事求是提供相关材料,如果弄虚作假,二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学校要严肃面试纪律,严格面试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如果违纪违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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