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天门市2011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和市编委关于2011年考转国家教师的批示意见,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门市教育局特面向全市代课教师公开招聘国家教师6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国家教师60名,全部安排到农村小学和农村幼儿园工作。其中:小学语文14名、小学数学11名、小学英语15名、小学体育4名、小学音乐4名、小学美术4名、小学信息技术4名、幼教4名。
二、招聘对象
2011年春季学期以来我市在编在岗代课教师和经市教育局批准在民办学校任教的代课教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思想品德好,热爱教师职业,具有从事教学工作的良好的业务素质,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4、男5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中专及以上学历,市职教中心幼师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幼教,同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6、达到《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身体条件标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对象均到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学校报名。
1、报考人员从计划招聘学科中选择报考,每人限报一科。
2、考生持如下“五证”按规定时间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下同);
②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当地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合格证明原件;
⑤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证明原件。
上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登记彩照6张,填写《天门市公开考转国家教师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200元。
3、受理报名单位严格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报考科目登记,并编写报名号。报名号为7位,左起第1、2位为11,第3、4位为单位代码,第5、6、7位为本单位考生报名的流水号。
4、各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将考生报名情况汇总后,填写《天门市公开考转国家教师报名汇总表》用Excel(电子表格)录入,按报考学科、顺序排列打印,在规定时间持考生“五证”(不含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纸质《报名汇总表》、所辖地考生的资格审查公示结果和软盘(U盘)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报名。
5、市教育局政工科将资格审查无异议的《报名汇总表》及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二)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日—11月23日。
五、考试
本次招聘只举行笔试,考试时间为2011年12月4日(星期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考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主要测试考查中等师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相关学科和幼儿师范全科的相关内容。
考试成绩及名次在考试后一周内发布。
考试准考证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转交市教育局政工科在2011年12月1-2日统一发放。
六、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各学科的招聘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2、发布公示信息
考生考试成绩及拟聘人员情况将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m12333.gov.cn/)、天门教育信息网(http://www.tm.e21.cn/)上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统一分配到各农村小学和幼儿园,办理编制、岗位认定登记、人事代理、工资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一经聘用,必须在农村小学、幼儿园工作6年以上。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中心学校校长、局直学校和相关民办学校校长为本地本校招聘国家教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及公示,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要按时带队把考生领入考室,教育考生严守考纪考规。凡出现代考的乡镇(学校),给予校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分管副校长降工资一级、调离岗位的处分。考生请人代考的,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并一律作为不合格教师解聘。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其他事项
1、对本次招聘中报名、资格审查等条件咨询,请与市教育局政工科联系,联系电话:0728-5342252;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728-5223449;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728-5235145;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受理电话:0728-5227928,0728-5342532。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门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