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作安排,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于3月16日举行。我省此次考试设海口海府考区、海口桂林洋考区、文昌考区、三亚考区四个考区,设海口市教育局考试中心和三亚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两个报名审核点。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均须满足以下(一)(二)(三)条,同时还必须满足(四)(五)(六)(七)条中的任何一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户籍在海南省。
(五)人事关系在海南省。
(六)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七)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材料
(一)考生报名时,均须递交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二)符合报名条件(五)的考生须补充递交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符合条件(六)和条件(七)的考生,须补充递交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
(三)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报名办法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和网上缴费的办法。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注册用户,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等。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反复登录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考生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到指定地点递交报考材料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确认。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和签名确认报名信息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1月14日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已到报名点递交材料,1月16日仍未审核通过的考生要及时到报名点查询原因),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在1月18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报名资格必须经过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操作。报名资格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均无法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操作。虽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上网支付考试费的考生,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四、报名程序
(一)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注册用户。
(二)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
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 |
(三)检查核对本人信息,发现错漏及时修正。
(四)到现场递交学校证明材料和签名确认报名信息。
(五)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六)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五、报名要求及重要提示
(一)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必须做到: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本公告的内容,了解报考有关规定;确保自己填报的报名信息真实,没有弄虚作假;确保自身条件符合所报考类别需要的条件,否则,即使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而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成功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重要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4.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14年3月10日-16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笔试网上报名时间:1月6日至12日。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现场递交材料审核确认的时间:1月6日至14日。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8日。
(四)现场递交材料确认地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就近选择考区。因现场确认时间与高考报名时间部分重合,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7、8、9日到现场确认,以免造成现场拥挤。
海口海府考区、海口桂林洋考区和文昌考区的考生在海口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海口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服务窗口,电话:66293103)递交材料和确认报考资格。
三亚考区的考生在三亚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三亚市河东路60号三亚市教育局二楼考试中心,电话:88657851)递交材料和确认报考资格。
七、收费标准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2013]402号文件,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类别 |
幼儿园、小学 |
中学、中职 | ||
机试 |
面试 |
笔试 |
面试 | |
收费标准 |
100元/科 |
300元/人 |
70元/科 |
350元/人 |
笔试报名只收取笔试(机试)考试费,笔试合格的考生报名参加面试时再缴纳面试考试费。
八、笔试考试科目
类别 |
笔试科目(3月16日)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
中职实习指导 |
|
九、公布成绩和颁发证书
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2014年4月14日。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考试局提出复核申请。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十、其它事项
1.考生须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诚信报考。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
2.查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海南省教育厅网站(edu.hainan.gov.cn)和海南省考试局网站(ea.hainan.gov.cn)查阅。有关政策问题,咨询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电话:65232872;有关认证问题,咨询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65203038;有关考试问题,咨询省考试局,电话:65986606。
附件
海南省考试局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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