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哈尔滨市平房区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实施“南拓”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平房区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平房区教育系统所属高中拟于近期到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等十三所重点大学选聘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13年哈尔滨市平房区选聘高中教师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见拟招聘学校网站发布的《2013年哈尔滨市平房区选聘高中教师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等十三所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实习成绩优良并具有与所学专业相同的教师资格证书;
5、在校期间表现好,无违纪和不诚信记录;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接受应聘人员报名申请,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面试、体检、考核、上岗试用等。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简历、报名登记表到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的就业部门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要求:按专业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资格审查:选聘小组成员入校后,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取消该岗位。
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20分钟,主要采取说课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试者专业实际运用能力。试讲课程从本专业高中课本中随机选取。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考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等专家担任。
体检考核:通过面试后,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对通过体检人员,选聘小组到所在学校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标准执行。
聘用上岗: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应聘者与所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签订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被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由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代理费自理。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纪检委(监察局)、人社局、教育局、24中学、162中学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命题及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负责。所有程序均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六、报考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 2014年1月2日,上午10点整 。
2、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北苑三楼A15。
3、报名所需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简历、报名登记表。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考试相关信息咨询方式:
电话:0451-86509377
联系电话:15046780761 曹老师
注明:硕士毕业院校+专业+性别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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