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道外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站(http://www.cjob.gov.cn)和道外区政府网站发布的《2013年道外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岗位应具有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小学具有高级职称、初中和高中具有中级职称且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称号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7日至8月9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3.专业类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考生可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下载《报名登记表》(政策加分表),提前填好相关信息并粘贴照片,打印统一使用A4纸张(一式两份)。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或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返还笔试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8月下旬(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笔试内容为报考的专业课知识和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政策法规等)。笔试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120分,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政策法规等80分。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招聘主管部门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资格确认合格后也可进入面试;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资格确认。专业类面试在招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业类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和用人单位通知。
(五)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报名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主管部门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应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五、加分政策
到我市农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区级事业单位的笔试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再加2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3年内参加此次考试,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区级事业单位的笔试加10分。报名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前进行现场政策加分资格审核确认。
六、招聘纪律和组织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道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57671446
附件:招聘计划
道外区教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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