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 |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 |
备注 | ||||||
最高年龄(年月)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户籍 |
其他条件 | |||||
01 |
专业技术(英语教师) |
3 |
197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英语学科相关专业 |
福建 |
1.持有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书; |
免面试 |
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群石小学、丰泽区第二中心小学各1人 |
02 |
专业技术(信息技术教师) |
10 |
信息技术学科相关专业 |
福建 |
1.持有小学及以上信息技术(计算机)教师资格证书; |
免面试 |
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群石小学、泉州师院丰泽附小、海滨小学、浔江小学、见龙亭小学、临海小学、宝山小学、区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各1人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3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②泉州市各级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 本次招聘对象不含2014年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3年11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此外,2013年11月15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5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有关说明。
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信息,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四、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丰泽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丰泽网(www.qzfz.gov.cn)和丰泽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fzjyxx.com/index.asp)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
(二)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三)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四)符合《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有关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12〕3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1年大学生村官(即选聘生)。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文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的相关举证材料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加分人员名单将在丰泽网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12月15日,笔试科目、地点等事项详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说明。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成绩较高者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依次选择任教学校,并由丰泽区教育局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档案调转与查阅、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考察合格后,经丰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丰泽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fzjyxx.com/index.asp)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八、其他事项
(一)新任教师聘用后,食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丰泽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508804。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丰泽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2508503。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丰泽区公务员局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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