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
和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全力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学校、单位部分岗位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热爱学生,具有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基本素养;
(三)身体、心理健康。
二、具体岗位和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需求》(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11年10月29日—31日,温州市教育局政治处501室。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网上报名。
校医、护士可兼报三所学校,报考意向平行,不分先后。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贴报名表上,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经历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者将以短信或在温州教育网上公布的形式告知。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不开考。
四、考录程序
(一)组织考核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权重分别为60%、40%,考核分数均以百分制计算。笔试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以招录人数的3倍进入面试。届时将以短信或在温州教育网上公布的形式告知。
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核总成绩,择优选入,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三)体检、政审
入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2011年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负。政审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七天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并享受学校(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自录用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属于教师岗位的,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他
温州教育网网址:www.wzer.net,温州市教育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577-88636501。
附件
1.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需求
2.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