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市直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按照此比例确定同一学科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时,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对象须参加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晋中市教育局院内学生食堂(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179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
1.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身份证明(指公安局户籍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头像的户籍证明);
3.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本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教师资格不作要求的除外);
5.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职教师提供加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6.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招聘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8月26日-8月28日
面试地点:银都海岸休闲会所(晋中市榆次区思凤街与东外环交接处)
(二)面试办法
面试分为讲课、技能展示或答辩两个环节,满分100分,其中,讲课满分80分,答辩满分20分。
1.讲课
讲课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形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讲课课题由评委命制,应聘人员提前2小时进入备课室,统一集中备课。除报考幼儿教师的音乐、舞蹈、美术的人员限选艺术领域外,幼儿教师可自选五大领域中的某一领域抽取课题。
讲课教材使用招聘公告公布的本市现行教材,其中,高中使用高二年级教材,小学使用小学四年级教材,幼儿园使用《山西省幼儿教师指导用书》,高中心理健康选用《心理健康教育读本》(高一)(俞国良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小学动漫选用《小学动漫》(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组织编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小学摄影选用《现代摄影基础教程》(周信华、施达民编著,东华大学出版社出版)。
2.技能展示或答辩
讲课结束后,当堂进行技能展示或答辩。进行技能展示的学科中,英语教师进行英语口语演讲;音乐教师从声乐、舞蹈、演奏中自选一项展示;美术、动漫教师从素描、速写中自选一项展示;摄影教师进行摄影作品分析展示;体育教师从球类、器械、体操中自选一项展示;幼儿教师从唱歌、舞蹈、绘画、演奏中自选一项展示。其它学科教师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为教育理论和本学段学科专业知识。技能展示及答辩题目现场确定。技能展示用品自备。技能展示或答辩时间5分钟
3.成绩公布
当天面试考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晋中教育网公布。
(三)面试人员须知
1.面试人员必须服从面试机构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抽签、候考、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在等候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的候考室休息等候,不准高声喧哗,随意出入。
3.面试所使用教材及教师用书由面试人员自备,进入备课室后不得互相转借或从外部传送。在备课时除教材、教师用书、书写工具及教具外,其他物品应暂存在备课室物品存放处。备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备课室,不听劝阻的,取消面试人员本次面试资格。备课室备有专用备课纸、小黑板、直尺和三角板等用品,其它讲课及展示用品自备。
4.面试人员要按照抽取的课题认真备课,不得在备课纸上写出姓名或作任何标记,备课时间终止到指定教室进行面试。
5.进入面试场所,面试人员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信息,不得拉拢贿赂评委和工作人员,面试不得超时,不得冒名顶替和采取其它作弊手段,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人员在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封闭期间,禁止使用具有发送和接收功能及带有存储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7.上午面试人员早餐自备。
三、其它
(一)考生要确保网上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且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二)考生要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注意交通及食宿安全。
201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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