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采取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2013年秋季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采取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办理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填报时间:9月22日-29日,每天8:30-22:00(开始时间:9月22日下午13:00,截止时间:9月29日下午16:00)之间。网上填报信息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二)网上填报后现场受理确认材料时间:10月10日-10月12日。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区县认定机构进行确认受理;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进行确认受理。
3.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按本人所在高校人事部门的安排进行。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人才招聘”,进入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进入“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在“认定机构”查询。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请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测试。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请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受理,提交材料。申请人在填报信息时须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
(二)网上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双面复印)一式两份,同时下载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三)网上填报的信息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将不能受理。9月29日下午16:00点前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6:00点后,信息网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四)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五)其它说明:受理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及开具相关证明时间:10月10日-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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