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5日-4月28日,每天8:30-22:00(开始时间:4月15日下午13:00,截止时间:4月28日下午16:00)之间。
网上填报信息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bjtcc.org.cn。
二、现场受理具体时间:
2013年5月4日——2013年5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三、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
地址: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甜水园图书批发市场对面的秀水园小区内)
咨询电话:8596247385961950
四、提交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两份(B5纸双面打印,不得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生要出具应届生毕业证明(后附应届生证明模板))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上面)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复印件
6、(1)非师范生要出具北京市统一考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师范生要出具合格的成绩单和毕业生实习鉴定(需要档案存放部门加盖公章)
7、思想品德鉴定表(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最后一页的已经盖好章的复印件)
8、小二寸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要写清姓名,所报级别、学科)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为A4纸复印
2、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条件与北京市统一
3、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受理,提交材料。申请人在填报信息时须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
4、网上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B5纸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双面复印)一式两份,同时下载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5、网上填报的信息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将不能受理。4月28日下午16:00点前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6:00点后,信息网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6、特别提醒申请人员,由于申请教师资格数据全国联网,如春季已在外地申请成功人员不能再在北京申请(同一学科或非同一学科),否则相应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7、其它说明: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及开具相关证明时间:2013年5月4日-5月7日。
测试用书:
附件:应届生证明模板
证明
(姓名),身份证号:,是学校系专业的学生,年月入学,若成绩全部合格,应于年月毕业。
证明人:
证明人电话:
(学校院系公章或党总支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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