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教师就业会议将于8月8日在浣纱初中(文昌路1号海越花园对面)举行。请各位新教师在会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认真学习《诸暨市教育局新招聘教师就业选岗实施办法》(见附件1),明确选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根据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2),结合自己的招聘考试总成绩,认真考虑好岗位意愿(可以考虑好相近几个意愿的选择顺序,以便选岗时按时作出决定)。
三、8月8日上午8:30准时到达浣纱初中报告厅参加就业会议。
附件1:诸暨市教育局新招聘教师就业选岗实施办法
诸暨市教育局
2013年8月6日
诸暨市教育局2013年新招聘教师就业选岗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新招聘教师就业工作的公平性,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以录用人员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公布岗位
各直属学校和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根据编制和师资实际,提出本年度新教师需求的具体岗位。教育局根据实际招聘教师情况和整体规划,确定招聘的具体岗位并予以公布。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所属学校的岗位需求设置到所属具体学校。岗位设置情况的有关信息于八月初在诸暨教育网上公布。
二、确定选岗序号
以录用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当总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优先选择;如学历相同,有专业课成绩的以专业课分数高的优先选择;如专业课分数也相同,则有加分的优先选择;如总成绩和分项分数均相同时,则由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三、选择岗位
1.选岗原则。
(1)选择岗位实行学段对应的原则。所选学段应取得相应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即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可选择高中、初中、小学学段,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可选择初中、小学学段,具有小学教师、幼儿教师等资格的人员只能选择相应学段。
(2)选择岗位实行学科对应的原则。因高中阶段学校师资变动原因设置的一些没有开考的学科岗位,由综合学科(科学、社会等)录用人员中对应专业毕业的新教师,根据综合学科的总成绩高低选择岗位。
凡是录用人员公派到民办学校工作的,须由教育局、民办学校和录用人员三方签订协议。协议一经签订,不再参加公办学校选岗工作。
2.选岗时间。
选岗人员应根据可以选择的岗位和自己的意愿尽快作出岗位选择,选岗时间每人最多不超过10分钟。如超过10分钟,则由下一个人员选岗。等到考虑好岗位后插入选岗,第二次选岗时间不超过5分钟,如超过5分钟仍未确定,则为最后选岗,最后选岗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否则视作放弃选岗。
四、确认公布
凡根据上述原则和要求选择好具体岗位的人员必须填写《新招聘教师就业岗位选择表》,由本人确认签字后正式录用。
教育局对正式录用的新招聘教师岗位选定情况汇总审核后,在诸暨教育网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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