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考计划
招录事业编制教师82名,其中国家免费师范生体育专业定向分配2名,招考80名。
1.中小学共用岗位57名:
语文15名、数学8名、科学4名、社会4名、体育9名、信息技术3名,英语5名,美术3名,音乐5名、心理健康1名。
2.职教师资4名:
建筑1名,汽修1名,机械1名,机电1名。
3.幼儿教育15名
4.特殊教育1名
5.体育教练3名(招聘数量不足的,纳入体育教师岗位,招考办法另行公告)。
各岗位报名人数少于上述岗位2倍数的,酌情调整指标。
三、招考对象
1.中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
(1)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2013年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生源不限;
(2)本科阶段就读于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师范类专业的2013年毕业硕士研究生,浙江省生源;
(3)2013年师范类专业省级优秀毕业生,浙江省生源;
(4)2013年硕士研究毕业生和 “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上虞市生源;
(5)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上虞市生源;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应届生为上虞生源,历届生为上虞户籍以2013年2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生源不限。
2.职教师资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应届生为绍兴地区生源,历届生为绍兴地区户籍。
3.幼儿园教师
(1)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毕业生;全日制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应届生为浙江省生源,其他专业应届生为上虞生源,历届生为上虞户籍;
(2)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具备幼教高级职称的上虞户籍非事业编制人员。
四、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①招考对象中允许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的人员应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定级。
②报考中小学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高级职称的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3.硕士研究生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幼教高级职称岗位的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对象中的历届生应为非事业编制人员。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6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表发送指定邮箱(见报名表),选择报考学科(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门学科)。
教育管理、教育心理学等学科、职教培养方向的师范类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专业,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初中社会、初中科学等学科。
2.资格初审
根据高校录取库资料和报名表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符或有疑问人员直接网上回复告知。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3月6日左右。
报名人员登录上虞教育信息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此期间,对于已经报名但未能得到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致电82116137、82213203查询。
4.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
时间:3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上虞市自考办(百官小学城北校区南,百官街道保驾山路316号)。
资格初审合格者随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①本人签名的《2013年上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报名表》;②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③身份证、普通话证、相关获奖或专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应届生为学校证明)。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④根据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收取报考费,具体标准为每门科目48元。
(二)考试方法:
1.笔试
中小学文化课和幼儿园教师笔试统一参加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内容、范围请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招生考试最新动态中的有关学科考试说明查询。
(1)笔试科目:
①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含中小学共用岗位、职教)、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②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语文(含心理健康、特殊教育)、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职教等各学科考生均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的考试。
(2)笔试地点:上虞市教师进修学校
(3)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教育基础知识》;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学科专业知识》×70%+《教育基础知识》×30%。
2. 加分政策
笔试结束后,实行加分记入的优惠政策,计分公式为:笔试总成绩×50%+政策分。加分材料4月20日前提供有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各加3分,硕士研究生加3分。本项累计不超过6分。
(2)体育岗位素质加分:
运动成绩的评定以应考者在高中阶段和高校阶段参加全国、省、地(市)级计划性比赛获得成绩为依据。全国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加5分;省比赛第一名至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至第五名加3分,第六名加2分;地(市)级比赛第一名加1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4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本项累计不超过6分。
3.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专业根据笔试总成绩和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职教师资专业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
(3)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50%+政策分+面试总成绩×50%。总成绩相同时,以政策分、大学录取批次、面试、笔试成绩依次排序为准。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各专业招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教师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不再递补。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公示结果和考察意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上虞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根据公布的具体岗位,按各学科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填报志愿的形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和岗位。择岗具体事项另行发文通知。
拟聘用人员于2013年8月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到上虞市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其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内发现有精神病等其他严重疾患的,经县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鉴定不宜任教的予以辞退。
六、有关说明
1.教师招考工作全程由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考工作合法、有序、严密、公正。
2.考试未尽事项可及时登陆“上虞教育信息网http://www.syjy.cn”,查阅左上侧“公告栏”。
3.教体局监督电话:82181577。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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