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3年招聘教师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武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武安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
单位性质:全民事业
单位职能:教育教学
局机关地址:武安市建设大街1588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武安市常住户籍,或已婚配偶为武安市常住户籍(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招聘人数: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岗位空缺情况和2013年武安市教育局教师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人员200名,其中高中(含职高)教师30名,农村缺编乡镇定岗补充教师120名,幼儿教师50名。
2、岗位条件:
高中(含职高)教师类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的)。
乡镇学校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 25日以后出生的)。
幼儿教师类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7月25日以后出生的)。
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2013年武安市教育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2012年参加武安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2013年8月7日。
2、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教育局分院(原十处学校)南一楼
联系人:袁有书 咨询电话:0310-5639559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本人到报名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高中教师类岗位的只能选择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岗位(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科专业不一致时,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报考农村定岗教师类岗位和幼儿教师类岗位的,必须明确填写乡镇中心校。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武安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出具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已婚报名人员还需出具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