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教育心理学、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等。
(2)幼儿教师笔试内容。《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法》、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等。
3、满分为100分。
4、在职中小学优秀教师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需领取准考证。
5、中小学教师加分项目:凡参加我省招募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及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者,符合报考条件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报名期间须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6、笔试成绩在惠济教育信息网进行查询。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体、音、美、幼教专业教师除说课和答辩外加试专业特长,说课、答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惠济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时带报名时同底版照片一张,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3、考察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教师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名单在惠济教育信息网公示一周。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
(一)根据工作需要,任教学科和学段可做调整,不服从分配和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10:00)。
(三)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否则所产生的后果个人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由于招聘工作的复杂性,招聘各个阶段出现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相关招聘信息在“惠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发布。需要公示的事项和临时安排的有关招聘工作事宜,将提前一天在惠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通告。
(六)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惠济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七)受聘人员未按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九)惠济区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举报电话:0371-63639061。
(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此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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