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旗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盘活教育人才资源,切实优化我旗教师队伍结构,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教师法》及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11年10月通过考试竞聘方式,从全旗应往届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及获得相关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择优原则。教师招聘名额、条件、程序、结果都向社会公开,保证平等竞争,择优用人。
(二)坚持按需招聘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主要招聘从事一线教育工作的紧缺学科教师,实现全旗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岗位设置
根据编制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招聘教师岗位。坚持因事设岗、因岗聘人,优先设置各学科紧缺教学岗位,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本次招聘教学岗位为中小学及幼儿园120个。
三、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自觉承担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
2、年龄限制:应聘人员必须为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3、学前教育、初中、小学、蒙授高中所有学科以及汉授高中体育专业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满一年以上我旗常住户口(2010年7月1日之前落户),汉授高中其余专业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户籍限制在兴安盟范围内。
4、音乐、美术、英语三个专业的非师范类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关专业岗位。
5、中旗籍中师以上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父母所在地户口和本人户口迁移证。
6、应聘高中教师岗位人员必须为持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或具备高中教师任用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
7、应聘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必须为持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或具备初中教师任用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
8、应聘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必须为持有全日制中师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或具备小学教师任用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
9、应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人员必须为持有全日制中师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备学前教育教师任用资格的中专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10普通高中教育技术及职业高中电焊、汽修、护士、旅游等专业教师从相应专业专、本科大学毕业生中另行招聘。
11高中和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所报学科必须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1日开始报名,截止到2011年10月17日结束。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及报名费120元。
报名地点:科右中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人才交流中心办公楼四楼西侧)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4128070、 4126014、 4128036、 4128406
此公告
科右中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