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新区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幼儿教师共计118人,其中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83名,幼儿教师30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4.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的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其中在编在职教师报名,必须由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涉及年龄及年限的计算一律截止至2013年7月1日。)
5.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需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学历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教师资格办理证明,待当年取得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需获得国家承认的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需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6.各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红谷滩新区2013年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红谷滩新区实验学校
地址: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27号,乘公交224、512路至名门世家站或乘公交221路、227路、228路、229路、245路、17路至怡园路口站下。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工作年限证明、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相关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2)《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网上自行下载并由本人如实手写,不得打印,贴好照片);
(3)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4.报名程序:资格预审—交费—回表审验
(1)考生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表到相应报名组进行资格预审。
(2)资格预审合格后,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
(3)考生凭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的报名表缴费。
(4)工作人员凭缴费票据回收考生表格(2份)和照片(2张),填好统计表,考生在统计表上签字确认。(未回报名表格者报考无效)
5.各岗位报名人数如果不足该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则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四、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共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科目为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时事政治内容;专业科目为所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教材解读(幼儿园岗位此项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案例分析)。
2.7月9日-10日凭身份证和缴费票据到红谷滩新区实验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7月下旬在南昌教育信息网(www.ncedu.com.cn)、红谷滩新区门户网站(http://hgt.nc.gov.cn)公示,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内容:
(1)报考初中数学、历史、化学、物理和小学语文、数学、科学岗位的人员,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
(2)报考初中体育,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幼儿园岗位的人员,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说课、专业技能展示的成绩比例为6:4。
①报考英语岗位的人员,说课、专业技能展示的时间共为20分钟。
②报考音乐、幼儿园岗位的人员,先进行说课,后进行专业技能展示。说课、专业技能展示的时间共为20分钟。
③报考体育岗位的人员,先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后进行说课。专业技能展示、说课时间各为每人10分钟。
④报考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人员,先进行专业技能展示,时间为30分钟,后进行说课,时间为每人10分钟。
音乐、幼儿园考生自备好专业技能展示所需的乐器等(钢琴考点已备),美术考生准备好画板、画笔、尺子、颜料(水粉、蜡笔、油画棒均可),幼儿园考生准备好白纸、铅笔。
2.面试方法:按所报岗位分组进行,当场宣布成绩。
3.面试报名、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于7月下旬带好报名时所有证件的原件到红谷滩新区实验学校报名,并交面试考务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考场。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公示总成绩(8月初)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统计考生总成绩并公示(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说课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8月上旬)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由医院收取。如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政审(8月中旬)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如政审不合格,取消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