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方式:根据各招聘职位面试人数的多少,按学科就近、人数相当的原则,分设若干组别以现场讲课方式进行(其中,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位的面试为现场实际操作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独立备课30分钟后开始讲课,每人讲课时间为15分钟。
5、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我市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现行教材(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职位侧重专业技能测试,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位的面试内容为本学科涉及的实际操作内容)。各招聘职位面试命题的具体范围如下:
⑴高中各职位为广安市统一使用的高中二年级现行教材;
⑵初中各职位为广安市统一使用的初中二年级现行教材(其中,化学职位为初中三年级现行教材);
⑶小学各职位为广安市统一使用的小学五年级现行教材;
⑷学前教育职位为幼儿园大班教材;
⑸职业技术学校各职位为职业技术学校相应学科教材;
⑹特殊教育职位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培智教材;
⑺招聘职位未分高中、初中、小学的,按初中职位面试内容面试。
6、面试评分:每个面试组聘请7名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评委。每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评委独立评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7、成绩公告:面试总成绩与考试总成绩于2013年8月2日公告。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根据招聘职位及职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职位拟招聘职数时,进入体检的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其他职位的最低成绩,由此产生的体检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如某职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则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如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
2、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于2013年8月2日公告。
(二)体检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聘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各区(市、县)教育局分别组织在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具体实施,体检费用由招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以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本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以审查个人人事档案和核实报考资格为主。报考市直属学校各职位的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报考各区(市、县)各职位的考核由各区(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须在2013年8月10日前,将本人档案(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送达市教育局人事科或所报考区(市、县)教育局政工股,在规定时间内未送达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本职位内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公示
(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考试成绩及排名等。
(二)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须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八、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和有反映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各区(市、县)须于2013年8月30日前按程序实施聘用。聘用时,由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职位(学校),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应选不选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应聘学校后,与聘用学校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相关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其工资福利纳入财政预算。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首聘期限(即基本服务期)不得低于3周年(含一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如在首聘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约的(因违纪违规经组织处理的除外),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市教育局和各区(市、县)教育局确定。
(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反映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不能按时办理人事手续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由市或区市县人社、教育部门于9月10日前,在本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补录一次。
九、纪律与监督
(一)为维护本次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市或各区市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或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聘用人员本人承担。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监督电话: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26-2393328;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826-2665378;
广安市教育局纪检组:0826-2333602;
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26-2678808;
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26-2889288;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26-4821439;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26-5243319;
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26-6252253;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26-3226115。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的各类公告、信息,将按规定适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除个别补录特殊情况和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位的面试外,一律不再单独通知。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在个别补录特殊情况和通知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位的面试时因联系方式不正确、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及补录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咨询电话: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826-2665378;
广安市教育局人事科:0826-2333397;
广安区教育局政工股:0826-2248433;
前锋区教科局筹建工作组:0826-8966678;
华蓥市教育局政工股:0826-4821967;
岳池县教育局政工股:0826-5220592;
武胜县教育局政工股:0826-6229837;
邻水县教育局政工股:0826-3222151。
附件:
1.广安市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rar
2.广安市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职数及职位要求一览表(1)(2).rar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局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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