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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省玉林北流市教师招聘公告(3)

时间:2013-6-18 22:48:35 点击:

(三)照顾加分。

1.网上报考人员的加分办法:

(1)从1999年起,经玉林市的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桂办发〔2008〕35号文件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两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凭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玉林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

2.面向市代课人员定向招聘小学教师加分办法:

(1)教龄加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标准为:5年以下的每年加0.35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65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95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25分;21年以上的每年加1.85分。加分以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2)学历加分: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

(3)奖励加分:对获得北流市教育局、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北流市教育局加2分,县(处)级加4分,市(地)级加5分,省(部)级加6分,国家级加7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7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

(4)职称加分:获得初级职称:员级加1分,助理级加3分;获得中级职称加5分;获得高级职称加7分。加分以人社(职改)部门的批文及经人社(职改)部门认证有效的资格证书为依据。

(5)职务加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任职满一年的现任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加2分,校级领导加4分。加分以任职文件为依据。已离岗的原市代课人员此项不予加分。

(6)计生加分:

①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或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女方年满49周岁(计算年限至2013年6月30日止)还未生育孩子的加6分。加分以独生子女证及县(市)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②农村双女结扎户加4分。加分以结扎证及县(市)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③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胎的加2分。加分以准生证及县(市)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以上六项加分可累计,上不封顶。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四)同分处理办法

1.网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报考从市代课人员中招聘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相同,职称高者优先;加分、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加分、职称、学历都相同的,教龄长者优先。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

体检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到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七、公示

市人社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审批。

八、市代课人员选岗

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2人以上同分排名,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相同,则依次以职称、学历高低确定,高者优先;如加分、职称、学历都相同,再以教龄长短确定,教龄长者优先;如再相同,则以抽签形式确定选岗次序。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及人员名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享受本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招聘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监督电话:0775-6399207(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5-6223709(市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2013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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