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下同)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试卷,不分小学、初中和高中,确定进入试讲人员时则分开排名。笔试成绩在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内容:笔试考相应职位学科的文化知识。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心理学教师职位的考生不考文化知识,考专业技能(其中报考横河小学音乐教师职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声乐、民族舞蹈、民族乐器〔自选,可自带〕)。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6日上午8:30。各科考试时间如下:语文150分钟,其它科目120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学另定。
(3)笔试地点:博罗县华侨中学。
(4)笔试加分:按有关文件规定和招聘加分办法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给予笔试加分(与卷面原始分相加)。
(5)笔试分数核查: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确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报博罗县教育局审查同意后到博罗县人社局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试讲。参加试讲的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学科总分的60%以上(含60%),且根据各学校各学科招聘职位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按1:3的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试讲。若某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3人或参考人数没有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成绩达到60%以上(含60%)的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员。
(1)试讲内容和形式:试讲内容为各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基本素质等要点,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
(2)试讲时间和地点:待定,届时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告,请留意网上通知。
(3)试讲程序和要求:
①试讲由测评组负责听课评议和评分。招聘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和指导考试工作全过程。
②招聘领导小组和测评组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明确工作职责,强调工作纪律。测评组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通知,测评组评委在评分时,不讨论,不交流,个人独立进行。
③试讲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试讲顺序和题目,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④应考者试讲的成绩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四)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和试讲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职位分学科确定体检人员,凡试讲成绩达不到百分制6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若出现笔试、试讲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博罗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网站公告。
(五)考核与政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递补
如出现体检人员弃权、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或拟聘人员弃权,则由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某职位没有合格人选,则由该学科其他职位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出现某学科职位空缺,则将空缺职数按1:1:2的比例调至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和小学英语科目,并分别从语文、数学和英语科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具体方法如下:
1、若某职位是小学职位,先由报考该学科其他小学职位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递补,不足的,则由报考该学科初中、高中职位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若某职位是初中职位,先由报考该学科其他初中职位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递补,不足的,则由报考该学科高中职位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若某职位是高中职位,由报考该学科其他高中职位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是,若某职位是我县重点高中职位,则只能从报考重点高中该学科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若按以上办法递补仍出现空缺的,则将空缺职数按1:1:2的比例调至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和小学英语科目,并分别从语文、数学和英语科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后,将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博罗县政府信息网、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八)办理聘用手续
1、自录用通知下达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录用或调动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其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2、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县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必须为博罗县教育系统服务五年,且三年内不得进行县内学校调动。
四、聘用待遇
1、录用人员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应届毕业生的待遇按照见习期的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的续聘、解聘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2、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具体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的教师根据所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
五、有关说明
(一)县监察和审计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本次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委和监考人员凡有直系亲属参考的,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各参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谢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752-6624110,0752-6296563
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0752-6282220
业务咨询电话:0752-6291791
博罗县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
附件:博罗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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