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和《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齐政办发[2007]4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13年齐河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 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在我县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
3、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4、须具有齐河县常住户口(2013年6月15日前迁入)或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应聘:父亲、母亲或者配偶具有齐河县常住户口的;父亲、母亲或者配偶现在齐河有正式工作的(在驻齐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企业务工且签订了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从事个体经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配偶的父母(或其中之一)具有齐河县常住户口的,另一方可以应聘;在齐河县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应聘不受户籍限制;
5、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应聘。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100人, 其中县直幼儿园教师10人、乡镇幼儿园教师90人。 招聘岗位、计划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齐河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附件1)。
报名结束,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对个别紧缺专业, 经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 研究批准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三、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及查询网址:http://www.qhxrsj.gov.cn(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日 8:30-6月25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6月21日14:30-6月26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6月21日14:30-6月26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3日10:00—7月5日24:00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 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
2、资格初审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 指定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请务必在2013年6月26日17:00前下载打印《齐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齐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现场确认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 2013年6月21日—6月25日 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
四、笔试
笔试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纪检委(监察局)参与、监督笔试全过程。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内容为 幼儿教育 学 、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 等相关 幼儿 教育专业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 及综合写作 。
笔试时间:2013年7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张榜和网上公示。
五、资格审核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公布后,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必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证件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在公布进入面试范围名单时一并发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核小组审核考生提交的有关证件及报考材料,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审核其学历及专业是否属实,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经 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专业考试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