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2013年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金华市金东区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精神,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面试比例数则全部参加面试,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6月1日(星期六)上午6:30前报到,逾时15分钟视作自动放弃。
地点:金东区实验小学
三、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形式为说课。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教材范围:均为金华市中小学统一现用教材(教材版本详见附件1)。
说课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艺术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技能测试主要考核需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
四、面试程序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后分学科抽签产生面试顺序号,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教室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独立完成。面试时间为12分钟,技能测试时间由评委统一确定。
五、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评委根据考生面试逐个即时以百分制进行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六、其他要求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面试当日上午6:45分未到候考室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后,由候考室管理人员校验证件,发现代考即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应按规定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并交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取。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
4.考生在候考室管理人员的组织下,抽签取得面试顺序号,在引导员的带领下依次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只能报面试顺序号,不得通报姓名。
5.备课按抽签顺序号进行,备课教材由备课室工作人员提供。
6.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7.考生不得将电脑、参考资料、纸张等物品带入备课室和面试室,不得将面试题、草稿纸带出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8.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
9.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
未尽事宜,由金东区教育局、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金华市金东区2013年招聘教师面试教材范围
2.金华市金东区2013年招聘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办法
3.金华市金东区2013年招聘教师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金 华 市 金 东 区 教 育 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金华市金东区2013年招聘教师面试教材范围
学 科 |
教材范围 |
初中语文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初中数学 |
浙江教育出版社 |
初中英语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
初中社政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小学语文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小学数学 |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小学英语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小学科学 |
教育科学出版社 |
音乐(初中、小学) |
人民音乐出版社 |
小学体育 |
浙江教育出版社 |
小学美术 |
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 |
计算机 |
浙江摄影出版社 |
注:以上教材均为最新版本。
附件2:金华市金东区2013年招聘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办法
根据《金华市金东区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要求和学科特点,为全面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对美术、体育学科的考生除进行面试外,还需要进行相关专业技能测试。现将测试办法公告如下:
一、测试内容
(一)音乐专业
1.规定项目:根据指定的曲目用钢琴伴奏自弹自唱,要求在5分钟内完成。
2.个人才艺展示:伴奏自备,按规定时间拷入指定电脑。考点除提供钢琴外,其他乐器需考生自行准备。
评分标准:规定项目和个人才艺展示满分为100分。两个项目各占50分。
(二)体育专业
1.规定项目:队列队形口令与示范;
2.选择项目:由本学科面试顺序号第一的考生从下列三个项目中随机抽选一个作为本学科测试项目。
⑴篮球;
⑵短跑100米;
⑶立定跳远。
选择项目的评分标准(考试规则)参照高考体育专业要求。篮球由考点提供,短跑所需跑鞋由考生自备。
评分标准:规定项目和选择项目总分为100分,两个项目各占
50分。
(三)美术专业
1.规定项目:素描写生,纸张规格为铅画纸8K,60分钟内完成习作。
2.选择项目:现场创作一幅书法或绘画作品,时间30分钟以内。书法(毛笔)以指定的一首古诗为内容进行创作,书体不限;绘画作品的主题、画种、形式和材料不限。所需材料和工具自备。书法或绘画作品可落款,但不得书写考生姓名,不盖印章。创作前由监视人员在作品右上角标明面试抽签序号。
评分标准: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总分为100分,两个项目各占
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