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二〇一三年教师招聘简章
(高中、初中)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问题,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平原县人民政府批准,确定2013年招聘普通高中、初中教师65人,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5人、初中教师5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科招聘计划
人数学科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思想品德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心理健康教育 |
科学 |
品德 (生活)社会 |
高中 |
5 |
2 |
2 |
2 |
2 |
2 |
||||||||||
初中 |
7 |
7 |
6 |
3 |
2 |
3 |
3 |
3 |
3 |
2 |
3 |
2 |
2 |
4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普通高中、初中教师招聘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⑵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⑷具有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⑸具有相应教师资格;⑹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⑺身体健康;⑻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有关问题
1、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加分。
2、我县在编在职教职工不准报名参加招聘。
3、已参加过我县教师招聘,但有过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行为的不准报名参加招聘。
三、报名
采取分学段、分学科、统一时间和地点集中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现场报名2013年7月5日—7月11日。
(二)报名地点:山东省平原县教育局(县城平安东大街111号)。
(三)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3、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如实填写《平原县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不得代报代填;
2、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普通高中、初中不得兼报。
(五)考务费: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每人缴纳专业能力测试费70元,报考其他学科的每人每科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教师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
2、报名工作结束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政治条件、户籍、身份、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教师招聘考试,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3、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如某学科参加招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2倍,则该学科招聘数按1∶2的比例进行核减;如某学科只有一人报名,则该学科招聘计划取消。
4、报名参加音、体、美学科教师招聘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务于2013年7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平原县教育局领取《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报名参加其它各学科教师招聘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务于7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平原县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音体美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一)、报名参加音、体、美学科教师招聘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笔试前须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二)、测试时间:2013年7月16日。
(三)、测试地点和项目:详见《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能力测试实行100分制,测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各学段、各学科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上考生参加笔试。
(五)、7月20日,参加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平原县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每人每科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音体美学科参加笔试人员,须在笔试前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未按规定及时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3年7月23日。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
1、普通高中:各学科分别命题,内容为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高中教育教学知识及应用。
2、初中:各学科分别命题,内容为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初中教育教学知识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