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员结构,根据《盐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盐组通〔2007〕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盐亭政务网、盐亭教育信息网、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学历及资格条件:应聘教师岗位者须具备相应(或高于本岗位层次)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专业对口,其中应聘盐亭职中金融财会岗位和盐亭金孔高中英语教师岗位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应聘县人民医院岗位条件详见《2011年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3、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见《2011年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由指定考试机构负责。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5 日--2011年 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报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在盐亭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5楼会议室报名,报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在卫生局人事股报名。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须填写《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交纳考试相关费用,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厅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进入面试后收面试费8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10月27日--10月2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紧缺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相同岗位。报考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出现的空缺岗位可调剂使用。
六、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教育、卫生系统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行政能力倾向测验》内容)(参考资料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专业科目笔试范围:报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专业科目笔试范围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卫生系统笔试范围为卫生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进入面试人员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说课和讲课,总分100分,说课占20分、讲课占80分。说课和讲课内容:小学各科为小学五年级下期教学内容,初中除物理为初二下期、化学为初三下期外其余各科为初一下期教学内容,高中各科为高一下期教学内容。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笔试、面试总成绩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政策性加分
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加分。
参加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文件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公共科目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符合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于笔试考试之前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人社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送盐亭县人社局审核。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折合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县人社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应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及人事代理等手续,完善审批手续后,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招聘单位负责人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 0816-7220147 (人社局) 0816-7122200(教育局) 0816-7121539(卫生局)
监督电话: 0816-7122816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 2011年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需求表(一).doc